16、秦氏,第一次班会
“对呀,我跟他又不熟。”童谣云淡风轻的说道,此刻陈翼对她而言就是路人甲。

陈翼是谁?

他不仅是市长的公子,北松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学生会主席,更是全校女生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从没有人有此荣幸,开学他亲自迎接,物品他亲手拿到宿舍,还亲身请她吃饭,而这些童谣不仅统统享受到,还不屑一顾。这叫她们这些心心念念,等着盼着跟翼王子有亲密接触机会的女生们情何以堪呐?

特别是秦书颖,虽然她非常擅于驾驭自己的情绪,毫不夸张的说可以收放自如,但怒气闪而又逝,千分之一秒的时间,还是被童谣锁在眼底。

陈翼,你个蓝颜祸水!

“你…你…”。王靓指着童谣你了半天,后面的话楞没说出来。无知,白目,简直就是暴殄天物。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为什么是童谣,她还不懂得珍惜,王靓有种要疯狂的冲动!

“咦?这位学姐是抽风了吗?”童谣明知故问。

秦书颖牵强一笑,手急眼快把王靓拉到身后,说道:“让学妹见笑了,她这是激动的,实在是学妹的魄力太让人佩服。”

“我很有魄力吗,怎么我不觉得?”童谣拧着眉,一副等待答疑的虚心模样。

“当然了,要知道翼王子可是全校少女的白马王子,魅力无限,童谣学妹竟能断然拒绝他的邀请,这份魄力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怎能让人不佩服。”秦书颖说着给身边两人使眼色,传递她们三人间的语言,童谣看在眼里,猜得*不离十。

“哎呀,我刚来不知道他这么有名,早知道的话就不拒绝了,白白浪费掉一次大好机会,可惜了,可惜了,实在太可惜了。他长那么帅,应该会是合格的男朋友人选…。”童谣似是恍然大悟,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边说还边看秦书颖脸色,生怕被她听到似的。

“机会还会有的,童谣学妹也不必太后悔了。”秦书颖大方安慰。

“书颖,咱们时间差不多了。”钱红提醒道。

秦书颖抬手腕看眼名贵的限量版迪奥手表,一脸歉意说道:“不好意思,童谣学妹,我们还有些事情,先走了,改天我请你喝东西。”

“好,秦学姐先去忙。”

待三人走远,童谣他们所在的湖边发出大笑声,久久。

“谣谣,太漂亮了。”乐晨装死复活,毫不吝惜的竖大拇指。

云怡也凑过来,“就是,那几把软刀子捅的,真是爽死我了。”

喵喵~~,就连球球也很满意。

“小意思,可别太崇拜我呀!”童谣扬着小脸,自恋说道。

“臭美。”乐晨敲下她脑袋,他是除了冰宇以外,唯一对童谣做这样亲密举动而不会遭到报复的异性。

“我乐意。”

有两三个知心好友相伴,每天打打闹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生活是童谣上辈子一直奢望的,现在她正在享受着,倍感幸福。两世为人,童谣更懂得珍惜是什么。她此生,一定要丰满自己的羽翼,坚决守护那些教会她懂得珍惜的人。

“对了... -->>;“对了,她什么来历?”童谣问乐晨,相信方才他沉默半天,早已调查清楚。

果然不出童谣所料,她话出口,乐晨就把手机递过来,上面正好显示秦书颖的相关资料。接过手机,童谣念道:“秦书颖,20岁,秦氏帝国现任总裁的女儿,董事长亲孙女。本人聪明伶俐,集美貌于智慧于一身,爱好艺术,擅长表演。现就读于北松大学艺术系表演专业,实力突出,已是娱乐圈冉冉升起的新星。”

“就这些?”云怡问,显然这些资料没什么有价值的讯息。

乐晨把手机揣起来,然后说道:“当然不止,她还是艺术系的系花,公认北松在校一姐。秦书颖为人十分精明诡诈,凡事都不会自己出头,又能让事情都按照她的意思发展。钱红跟王靓分别都是小企业老板的女儿,跟秦氏集团有频繁业务往来,她们两个都跟秦书颖同专业,更是她的左膀右臂。许多秦书颖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由她们处理。在北松,上到老师,下到学生,甚至打扫卫生的大叔都知道,秦书颖喜欢陈翼,喜欢得近乎疯狂。爱慕陈翼的人多,敢接近他的人几乎没有,就是因为秦书颖。另外,她还有个同胞哥哥,叫秦书豪,听说是个天才,宠妹如痴。”

听完乐晨的话,童谣点点头,除了秦氏帝国她早听说过外,秦书颖,秦书豪一概不知,而且也不打算了解他们。如果他们不主动来招惹她,童谣想他们应该不会有交集。

“听说秦书豪自小就展露出惊人的经商天赋,但是在丹霞市很少听到他的消息。对了,他既然是秦氏帝国的大少爷,为什么丹霞四少中没有他呢?”不要误会,云怡绝对不是对秦书豪感兴趣,她是对经商比较感兴趣而已。

“那是因为秦书豪从小就被送到国外,去接受所谓的顶级培训。他在国内的日子,大概十个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哦…那他会不会连国语都说不明白?”云怡似乎是想到秦书豪语不连贯的样子,笑个不停。

“也许吧。”乐晨说道,他从不乱说自己不知道的事。

“晨,你真的是一个能说会走的超级智能百科全书。”

“谢谢盛赞。”乐晨冲童谣一笑。

这时,乐晨跟云怡的电话不约而同响起,是他们的班导通知去开会,新生第一次班会。

“这么有默契,你们俩儿都走了,我岂不得无聊死。”童谣抱着球球纠结,她压根还没想要去哪个系的事情,根本没人会通知她,所以也注定她是北松最闲的人。

“不如跟我们去看看。”乐晨建议道。

“好主意。”

云怡听童谣同意乐晨的话,一把拉过童谣,“跟我去。”

童谣下意识往后缩了缩,“额…,小刀,你还是饶了我吧,我看我还是跟晨去比较好一点。”实在是云怡的性格…,每次单独跟她出去都会发生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不是倒霉,要么就是费力不讨好,反正好事时候少。

“就知道你重色轻友,不去拉倒。”云怡拍拍屁股潇洒走人,她一早也没指望童谣会跟她走。

“咱们也走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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