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书已出版数年时间了,它研究的是一个已存在了一个多世纪的著作群:马克思的著作。本书提出这个问题,即我们今天是否还必须像研究柏拉图那样来研究马克思,或者不如说,马克思的著作是否还保有当代价值和意义;换言之,他的著作是否能为我们解释当代世界作出贡献。马克思的著作是否会继续引起我们的一种历史的兴趣,并且仅仅是历史的兴趣?它所代表的是否只是思想和知识历史上的一段孤立的插曲?它的重要性仅仅是文化上的重要性吗?或者说,它还是理解现代社会和现实的一把——也许是唯一的一把——钥匙吗?

本书的基本命题仍然是成立的。可以表述如下:“马克思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是一个经济学家、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然而在他的著作中,我们会发现对各种各样的哲学问题的回应,也有对那些专门化了的特殊领域问题的回应,如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等。”为何会是这样,如何才会这样?马克思的思想是全方位的:它获得了一个总体,甚至是建构了一个总体。马克思不是一个经典意义上的哲学家;实际上,他极力地想要超越哲学的领域,因为他想改变生活的性质和社会秩序,而绝非仅仅满足于理解和解释它们。然而,马克思坚持了哲学的对一种连贯整体的需要,将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要求关于未来的知识和预见,也就是对可能之物的知识和预见。同样,马克思不是一个经济学家,尽管对其著作的某些教条化并且广为流行的观点作了这样的解释;相反,无论是对经济学还是经济学家,他都进行了批判。一个历史学家?在某种意义上是的,因为他的方法要求返回到时代之中去,接着是一种交互的(reciprocal)和反向(inverse)的发展,这个运动重构了当代现实的起源。这个过程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并常常被化约为一种简单的历史主义。然而,作为一个概念,它与涉及历史矛盾和冲突的角色的普遍观念相关,这个观念在其起源上毫无疑问是哲学的,但按照马克思的判断,它是根植于经验的。一个社会学家?在对其所处时代的分析中,马克思精心研究了现实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这些现实一并被组合到通称为社会学的这个被区分出来的、专门的知识领域之中:家庭、民族、国家、政治代议以及不同阶级斗争的战略,等等。然而,他并不从现实中开辟出一种名为“社会学”的认识论领域(如当今人们所为)。相反,马克思拒绝任何这样代表着总括性理解方式的界定。人类学的情况亦如此。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马克思对这个时代的分析,要追溯到所谓的“青年著作”,特别是著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一定程度上说,由于这些著作过去通常没有被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来阅读和研究,所以不为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学派所重视。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这一事实,即“总体”这个概念是难以定义的,甚至更加难以研究。许多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包括卢卡奇和阿尔都塞)的努力均告失败,因为他们倾向于以教条方式使用这个观念。不可否认,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接受这个观念的,从而也就是从哲学传统中接受而来的。马克思本人也极少对其作解释。无数的评论者的努力,并没有将其阐明,反倒使它变得模糊不清。甚至这个观念已经趋向体系的概念;但是根本就不存在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体系。马克思的思想不是自我封闭的;它同时对知识和发现,对实践和政治活动,对理论的进步和深化保持开放。一个开放的体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但是这个标签忽略了马克思著作的深刻的原创性,将马克思的思想简化为他本人都未必承认的一些思考和定义。事实上,马克思的著作所涉及的是一个多重或复面的(multi-or pluri-dimensional)观念,关于时间和空间、起源与当下、可能与将来。然而,理解了这点——这内在于《马克思的社会学》——仍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地回答这诸多问题:今天马克思的总体性在什么地方被证明了?也许它存在于生产方式之中,这就是资本主义,它已经发展了一个世纪,尽管存在着冲突和矛盾,或者,也许它的发展正是得益于冲突和矛盾?根据马克思的辩证框架,总体如何能够包含矛盾,就是立即重新获得并隐藏着活跃的矛盾?今天的“总体”难道不能是世界范围的总体,首先是世界商业总体(对此马克思只是草拟了一个理论)?或者,也许这个总体是当今所有社会都身处其中的危险状态?这种危险的状态难道不是将整个星球的所有方面和要素总体化吗?这种形式的总体化也许会变成马克思所谓的(依照黑格尔)否定性——危机——的劳动,是它现在允许我们去构想总体性?后一个假说在今天看起来是最有可能的。在本书中,这个假说只是被含蓄地,而非明确地提了出来,因为它仅仅是近年来才被确切阐述出来的全球危机的假说!

所以,读者会发现,这里的某些反思性的、几乎是史无前例的论题,并非要废止对马克思的社会学研究,而是将这种研究置于一种新的观点之下。进一步说,自马克思的时代以来,专门科学已得到发展并被合法化。在人类和社会经验中,知识已经影响到了“现实”(real)的起源,影响到了它所隐藏的差异。例如,让我看看被称为社会的东西。总是很难将其定义为社会学的适当的客体,或者定义为社会学研究的领域。社会的东西不能与经济的和政治的东西相混淆。频繁的混淆和对这些“层面”(levels)的等级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严重的后果。那实际上将会导致一般的社会之物的模糊化、贬值甚至崩溃。至少在欧洲,在法国,这些立场已经导致不止一个社会学家走向自我批判(autocritique),迫使他明确表陈这一学科的目标和方法。

我们必须强调,专门化领域的碎片性不能不加限制地以严格和准确为借口继续下去。如今,很多研究者的工作表现出了一种对普遍性的需要,一种认识论反思渴望去满足但却不足以使其得到缓解的需要。对统一体,对综合,从而就是对整体详尽性的期望和需要,在所谓“人文”科学和所谓“自然”科学中都表现出来了。在这种新的氛围中,我们就注意到马克思的思想和它的社会学“要素”(用一个为马克思主义者采用并熟知的黑格尔术语)。

亨利·列斐伏尔

198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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